內容: | 王捷拓檢察官涉貪污治罪條例案,應改由特偵組偵辦
台中地檢署偵辦有關“王捷拓檢察官涉貪污治罪條例”一案,迄今已傳序訊多名證人。但是很可惜的,這些證人大多也是涉案人,因此,在偵查庭中說出真話的機率是微乎其微。
這些違反證交的證券人,當年因迫於情勢,不得已與王檢及其白手套合作,以金錢換取自尊。但是,今時今日,當他們於中檢作證此案後,都有個感慨:
「這個『王捷拓檢察官涉貪污治罪條例』案,若是由特偵組偵辦,我們才會選擇據實以告。」
據被傳訊的證人轉述,林樹蘭檢察官在偵查庭中搖搖頭,對證人說:「這個王捷拓檢察官得罪太多人了!」
王捷拓絕非因辦案得罪相關當事人,因而遭栽贜抹黑;而他的收賄行徑是於證券界,眾多作手與公司派普遍認知的事實。
就像一般民眾問:「色情場所在哪裡?」
這個案子偵查完,最後的結果會變成:「你說我們家『阿拓』有收紅包,那你們說的『送紅包的人』,怎麼都說沒送呢?」
王捷拓經手案件的弊端一籮筐,「罄竹難書」!中檢難自圓其說
想想,以下中檢怎麼去自圓其說。這不是辦案瑕疵。詳見以前的168市場新聞,都有詳細的分析。
一、協禧3071案,買、賣共萬張以上的主嫌黃三郎不見了!
二、應華5392案,拿買20張的小投資人陳文吉當犯人!
三、永兆2485案,寫了八十幾頁的起訴書,就是沒膽辦幫派主力!
四、金雨4503案,民代主力與炒手變成外星人的機密檔案!
五、信音6126案,涉行賄郵儲的公司派甘老大逍遙自在!
六、奇普仕3020案,與信音同樣模式,涉行賄郵儲的仲介者不知所蹤!
七、辦了一缸子人,沒動過半個拿佣金買股票的財大氣粗投信法人!
八、華豐2109案,王捷拓乾脆公布「臥底小蔡」幫「查黑中心」查幫派動用「四大基金出貨科風4034」的通聯,致「臥底小蔡」於絕路!
... (還有很多,我手中有的王捷拓經手案件有一籮筐弊端。這才叫「罄竹難書」!)
公司派、國安基金 ...通通不准護盤!王捷拓說你們有罪!
王捷拓檢察官在證交法的起訴書中,常曲解法律,構陷操盤人、公司派入罪。例如,將證交法第155條的擴大解釋為,公司護盤都是違法的行為。 請問,這是哪門子證交法中的哪一條規定的? 分明就是恐嚇有錢的上市大老闆用的技倆! 不謹如此,王捷拓的那些小徒弟,如林彥良檢察官等,不學無術,起訴書(如應華5392案)還照抄一頁王捷拓給的“王氏證交法起訴範例”,公司派護盤是違法的行為 ...,司法官訓練所教出來的國家棟樑素質真的如此而已嗎?(請參閱附圖的兩份起訴書)
此外,中檢這票王捷拓檢察官,台中地院法官還特別喜歡利用上市公司老闆不諳證交法,動輒拿第155條中的「相對成交」來嚇唬操盤人和公司派的肥貓!
證交法第155條第一項第五款中,所說的「相對成交」是什麼?「意圖造成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交易活洛之表象,自行或以他人名義,連續委託買賣或申報買賣而相對成交。」
司法人!請不要再利用證交法中的「意圖」兩字,迫害證券人啦!
注意到沒?條文前加個「意圖」兩個字。事實上,現存的證交法第155條第一項的六款中,共出現四個「意圖」 ...
證交法這個「意圖」有啥標準?每個檢察官、法官解釋起來都是看人辦事,可伸可縮。
在台中地檢、地院,陳文吉買20張應華股票的「意圖」,被起訴判七年一個月有期徒刑;在台北地檢、地院,張天福買一缸子茂迪股票的「意圖」被判無罪!
官字兩個口,隨你說;衙門八字朝南開,隨你走!就像當年的刑法第100條!
「臥底小蔡」一時興起,也來「意圖」一下:
一、王捷拓「意圖」縱放行賄案的證人俞宗碧,自行或以他人名義偵辦證交法案時,均未對俞宗碧限制出境 ...(前幾天,已有證人指證宗碧於協禧案行賄)
二、王捷拓「意圖」掩飾自己的收賄與四大基金弊案,自行或以律師名義,施壓通路商,連續查禁揭弊的168周刊第52、53、54、55期!
三、王捷拓「意圖」報復拒絕行賄的陳建霖、吳光誠,寫了八十幾頁的永兆案起訴書,造成違法之表象 ...(此白手套索賄案,我已於96年向查黑中心檢舉)
四、王捷拓「意圖」抬高自己身價或壓低被告的意志,胡亂收壓海德威 ...等公司派,造成國庫需冤獄賠償之行為 ...(海德威公司派一、二審均無罪,但收押長達四個月,當年王捷拓在媒體風光曝光,如今公司派冤屈向誰討?)
篇幅所限,「意圖」不完 ...
下次我會從92年證券交易制度的變革,與主力的新操盤手法,說明這個舊殘破的證交法第155條為何需要修改。這些熱身完,我將繼續揭發四大基金弊案,也許將不小心打到「五都」候選人的助選團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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